西安比特币律师:投资者委托别人炒币,发生纠纷,委托人能否要求受托人赔偿损失?
本文作者:西安金融理财律师宋笑清律师:15591866072,专业从事信托、基金、资管、股票、期货、外汇、黄金、保险等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律师。
答案:由三种可能性,第一,对方返还全部本金;第二,双方按照过错比例承担损失;第三,损失全部由委托人自己承担。至于说,投资者在实务中能获得那种判决,取决于所在法院的法官的观点,目前法院倾向于第三种,且由统一裁判的趋势。前两种判决属于严格依照《民法典》规定,第三种判决则是根据924通知。主流观点对于合同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争议不大,绝大多数都会认定无效。
这其实就是政策和法律相矛盾的地方,对于已经发生损失的维权者而言,至少有希望通过民事途径挽回损失;对于尚在观望的投资者而言,风险仍然非常大,无论实务当中处理情况如何,还是应当严格遵守924通知,谨慎入坑。
1.对于全额返还结果,法院认为如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有相当数量的案件,依据924通知判决合同无效后,依据《民法典》中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果的规定,判决行为人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此类判决兼顾法律和政策,于维权者而言是无疑是胜算较大且最理想的结果之一。
2.对于按照过错比例承担损失结果,法院认为如下:投资者委托受托人代为购买虚拟货币,该委托行为无效,双方均存有过错,故对于因购买虚拟货币产生的损失,一审法院确认由双方各半负担。
3、对于损失全部由委托人自己承担的结果,法院认为:924通知中规定“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虚拟货币往往因可能破坏金融秩序、经济制度等公共政策而被认定为违背公序良序,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会因此被认定为无效,风险自担,驳回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