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卷进大额理财纠纷中被起诉,妻子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本文作者:宋律师,15591866072

答案:一般不用。

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集合案件,对方如果无法提交证据证实妻子在签订合同时,对涉案债务作出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也没有作出事后追认的意思表示,且涉案债务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其主张涉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将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