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律师:交易场外原油,所有交易无效,交易所要赔偿。

答案:投资者在某石油化工公司处开立账户,并在被告石油化工公司提供的现货挂牌电子交易系统平台上进行交易,原告与被告石油化工公司已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国务院颁布的《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原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申请原油、成品油销售、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原油、成品油销售、批发、仓储经营许可。本案中,案涉交易因违反原油、成品油特许经营的强制性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无效。

本文作者:西安宋律师(xasonglvshi),1559186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