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证券律师:收到处罚,中青宝投资者可联系律师索赔

 

案涉股票:中青宝,股票代码300052。

可赔偿投资者范围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之间买入300052中青宝,且在2023年4月2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最佳起诉时间范围2026年4月26日之前。

赔偿原因: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造成投资者损失。

具体案情:2023年12月29日,中青宝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当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中青宝及其实际控制人李瑞杰不晚于2024年4月19日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12月29日,中青宝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当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中青宝及其实际控制人李瑞杰不晚于2024年4月19日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8月9日,中青宝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女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29、证监立案字007202425号)。

2025年3月14日,中青宝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证监处罚字【2025】5号)。

赔偿进展:多批已委托投资者已经立案。其他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还可起委托律师起诉获赔。

律师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本类征集案件咨询免费,具体赔偿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因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具有时效性,投资者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提起诉讼,否则有可能会失去胜诉权,所以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联系本文作者律师。欢迎西安、陕西、西北地区、全国各地投资者咨询了解,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xasonglvshi(西安宋律师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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